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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其它] 关于二手交易版块买卖双方注意事项(07.12.27更新)

本主题由 俊俊 于 2007-11-11 18:45 推荐主题

关于二手交易版块买卖双方注意事项(07.12.27更新)

本文网址:http://bbs.bitscn.com/132347 复制

恭喜二手交易版块开张。
买卖过程中,难免会产生一些问题,来看看买卖双方注意的问题。
卖方:(暂不接受商家出售,现阶段如发现一律视为广告),更新部分已用下划线标出
      该版块经过升级优化,使商品发布规范化。取消了原有的普通话题现发布求购信息时,使用发布商品功能(新帖→发布商品),该功能类似taobao上的商品发布,熟悉taobao的朋友对此功能应该不陌生



买方:
   买方在发布求购信息时,最好能说明下,该产品的用途,对该产品有哪些要求等。信息越详细越好,与卖方一样,可以使用商品发布功能,发布您所需要商品的参数属性。

本站:
     本站以及本版块,不保证,不负责任何产品信息的真实性,一切有交易者双方自行商量决定,产生的任何问题与本站无关。本站不提供任何信誉担保。本站只提供信息交流平台。

小技巧:
   由于本站的积分控制的比较严格,在交易时可以留意下对方的积分,可以从一定程度上确定信息的真实可靠性。

  祝各会员交易愉快!


[ 本帖最后由 怕瓦落地 于 2007-12-27 19:37 编辑 ]

不要笑我老土,土,也是一种时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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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来顶一下,终于开张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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瓦兄,我觉得标题好像有语法错误。不过,还是顶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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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顶一下

我可是个宝贝哦!无价之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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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问验资吗?
既然是交易就要有保障哦。

补充一点,交易的是论坛里面的兄弟就更好了

[ 本帖最后由 hahatiger 于 2007-10-9 12:31 编辑 ]

本人发帖,话题源于网络,如有不妥,敬请删除。
我的BLOG
我的U家
联系我: hahatiger@bitscn.ne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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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瓦的说法不太好吧

这是麻烦事
不过大家自己小心了
论坛只给大家平台
还要看自己的眼光了

软件求助与发布版招聘斑竹
http://bbs.bitscn.com/1346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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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下,我帖子就规定了积分得大于500,省得白白送给JS了

捐助震区:编辑短信1或2 发送到 1069999301 即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捐款1元或2元

二把刀的二   二把刀的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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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不足的地方,欢迎指出来,把制度完善一下。

不要笑我老土,土,也是一种时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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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#1 怕瓦落地 的帖子

我来说一点吧。如果大家不方便当面交易的话。可以使用快递。快递公司有一个代收费业务。这样可以保障卖方的利益。当然前提就双方已经对商品都有了解,确定是自已需求的商品。

天狼星
新的网管技术群,欢迎大家加入。38235182-狼窝
做自己的事,让别人去玩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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